洛阳注册公司所需要哪些材料?
洛阳注册公司所需要哪些材料?根据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1.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。
2.公司章程和加盖公司印章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。
3.营业场所使用证明。
4.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。
5.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。
分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《营业执照》。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,持分公司《营业执照》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。
材料齐全的话估计一个月左右就可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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